SL 213-2012《水利工程代码编制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工程代码编制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信息的采集、存储、管理和应用。
注1:水利工程特指水库、水文测站、堤防(段)、海堤、蓄滞(行)洪区、圩垸、机电排灌站、水闸、跨河工
程、治河工程、穿堤建筑物、灌区、水力发电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等14类。不属上述工程类型的水利工程归人"其他”类。为保证代码规定的完整性,本标准对河流、湖泊、河道断面也提出了相应编码规定。
注2:水利工程代码是标识水利工程的一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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