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819.1-1999《出口录像机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家用录像机安全要求检验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供电、电压有效值不超过250V,额定频率范围为50Hz或60Hz的出口家用录像机的安全要求检验。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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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出口录像机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afety requirements of video tape recorder for export
- 标准分类:产品其他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33.160.40
- 中国标准分类:M71
- 标准前缀:SN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发布日期:1999-12-01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00-05-01
- 页数: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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