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57.3-2014《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3部分:手持式电刨》
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手持式电刨(以下简称电刨)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手持刨削木材用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的交流单相或直流电刨的进出口检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的检验: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手持式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的手持式工具;
——医疗用手持式工具(IEC60601);
—GB4706.41涉及的便携式电热工具及其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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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3部分:手持式电刨
-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3:Hand-held ele
- 标准分类:产品基础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25.140.20
- 中国标准分类:K64
- 标准前缀:SN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2014-01-13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14-08-01
- 页数: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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