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5641-2009《石油天然气工业 天然气发动机》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天然气发动机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标定功率为25kW-1500kW、标定转速为750r/min-1800r/min的天然气发动机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
以其他可燃性气体为燃料的燃气发动机可参照执行。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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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天然气发动机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标定功率为25kW-1500kW、标定转速为750r/min-1800r/min的天然气发动机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
以其他可燃性气体为燃料的燃气发动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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