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F 499.1-2010《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GA 499的本部分规定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无管网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本部分不适用于管网式热气溶胶灭火系统、冷气溶胶灭火装置及应用于具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气溶胶灭火装置。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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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 英文名称:Aerosol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Part 1:Condensed aerosol fire extinguishing device
- 标准分类:完整的产品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13.220.10
- 中国标准分类:C84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2010-10-26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10-11-01
- 页数: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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