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417-2012《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的使用条件、技术规格、基本要求、车体及车辆连接、司机室、客室、空调系统、转向架、制动系统、牵引及辅助电源系统、照明系统、控制及监控诊断系统、通信广播及信息显示、标记、质量保证及运输、试验、检查与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在地面轨道线路运营,且可以与其他地面交通车辆混行的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简称车辆)。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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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的使用条件、技术规格、基本要求、车体及车辆连接、司机室、客室、空调系统、转向架、制动系统、牵引及辅助电源系统、照明系统、控制及监控诊断系统、通信广播及信息显示、标记、质量保证及运输、试验、检查与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在地面轨道线路运营,且可以与其他地面交通车辆混行的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简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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