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157-2016《有轨电车试运营基本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试运营的基础条件、限界、土建工程、车辆和车辆基地、运营设备系统、人员、运营组织、应急与演练和系统测试检验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有轨电车线路投入试运营基本条件的认定。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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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试运营的基础条件、限界、土建工程、车辆和车辆基地、运营设备系统、人员、运营组织、应急与演练和系统测试检验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有轨电车线路投入试运营基本条件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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