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137-2001《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本规程规定了发电厂、变电所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的基本原则、内容和要求。但不包括电气试验室的试验仪表装置。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汽轮发电机及燃气轮机单机容量为5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水轮发电机单机容量为10MW及以上的水利发电厂,发电/电动机组单机容量为1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发电厂以及交流额定电压为35kV~500kV的变电所和直流额定电压为100kV~500kV的直流换流站。 凡不符合上述容量和电压等级的新建或扩建发电厂、变电所和直流换流站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仅规定计算机监测(控)系统电测量及电能计量数据的采集范围,以及采用计算机监测(控)时常测仪表的配置。对于发电厂、变电所计算机监测(控)系统、远动遥测及电量计费系统的设置及功能,应执行相关的规程和规定。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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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 英文名称:Technical code for designing electrical measuring and energy metering device
- 标准分类:建设工程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27.100
- 中国标准分类:P62
- 标准前缀:DL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1-12-26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02-05-01
- 页数:4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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