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153-2002《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附条文说明)》
本规定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125MW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的凝汽式发电厂,也适用于50MW级以上供热式机组的热电厂设计。安装上述机组的发电厂改建工程的设计以及采用洁净发电技术的发电厂设计可参照使用。
涉外工程要考虑供货方式或订货方所在国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使用本规定。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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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称: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附条文说明)
- 英文名称:Technical rule for designing auxiliary power system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 标准分类:建设工程标准
- 国际标准分类:27.100
- 中国标准分类:P61
- 标准前缀:DL
- 标准状态:废止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2-04-27
- 废止日期:2015-03-01
- 实施日期:2002-09-01
- 页数:1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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