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645-2008《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书和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该设备不包括置换液或透析液配制系统,可用于连续进行24h 以上的血液滤过等血液净化治疗。
本标准不适用于:
—血液透析制水设备;
—腹膜透析设备;
—血液灌流、血浆治疗的设备;
—血液透析设备。
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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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书和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该设备不包括置换液或透析液配制系统,可用于连续进行24h 以上的血液滤过等血液净化治疗。
本标准不适用于:
—血液透析制水设备;
—腹膜透析设备;
—血液灌流、血浆治疗的设备;
—血液透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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