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438-2009《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金属监督的部件范围,检验监督的项目、内容及相应的判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金属部件的监督:
a)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高温承压部件(汗含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过热器管、再热器管、联箱、阀壳和三通),以及与管道、联箱相联的小管。
b)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导汽管、联络管。
c)工作压力大于等于3.82Mpa汽包和直流锅炉的汽水分离器、储水罐。
d)工作压力大于等于5.88Mpa的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含水冷壁管、蒸发段、省煤气管、联箱和主给水管道)。
e)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金、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
f)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螺栓。
g)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汽缸、汽室、主汽门、调速汽门、喷嘴、隔板和隔板套。
h)300MW及以上机组带纵焊缝的低温再热蒸汽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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