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45.1-2011《进出口固定式健身器材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固定式健身器材(以下简称健身器材)的要求、检验及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健身器材,它包括通过业主(具有法人资格)易于专门控制管理的各团体训练场所使用的器材,例如;运动协会、教育机构、酒店、体育馆、俱乐部、康复中心和工作室所用器材。
本部分亦适用于家用以及其他类型的,包括电机驱动的固定式健身器材。
SN/T 1645的其他部分的附加特殊安全要求优先于SN/T 1645本部分的相应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儿童使用的进出口健身器材的检验。
标准信息:
-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标准出版物为准。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均来自于互联网,其版权由其发行商所有,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之用,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发行、汇编、翻译等。
- 中文名称:进出口固定式健身器材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stationary training equipment. Part 1:General requirem
- 标准分类:产品方法标准
- 中国标准分类:Y55
- 标准前缀:SN
-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2011-05-25
- 废止日期:无
- 实施日期:2011-12-01
- 页数:9 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